高顿建造网同步:重庆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通告,详细内容见下文。
根据《关于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重庆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公告通知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
(一)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职称考试: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标准化、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对部分设有基层合格线的职称考试,基层合格标准按照《关于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倾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79号)另行确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原文标题:关于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zwxx_182/tzgg/202212/t20221226_11420259.html
相关阅读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建造网”或“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造网”或“来源高顿建工”,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jackie.li@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