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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务的通知
2023-03-09 13:03:36
来源:建造网(jianz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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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高顿建造网同步:2023年枣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务的通知,详细内容见下文。

  高顿建造网同步:2023年枣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务的通知,详细内容见下文。

  根据《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2023年枣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务的公告通知如下。

2023年枣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务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6∶00

  核查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试人员,为准确发送考试相关信息,须确认联系方式是否仍然有效。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区(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区(市)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截止时间统一定于3月17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各核查点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我市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我市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增报专业的提供)。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我市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我市核查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3月17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我市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6.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应试人员需到我市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7.各区(市)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3月17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

  8、各区(市)现场核查地点:

  市中区人社局核查点:市中区龙头中路155号410室,电话:0632-3921736。

  峄城区人社局核查点:峄城区峄州路16号816室,电话:0632-7799900。

  山亭区人社局核查点: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市民中心D区人社局10号窗口,电话:0632-8823511。

  台儿庄区人社局核查点:台中路市民中心A座4楼C区406室,电话:0632-6618351。

  薛城区人社局核查点:薛城区珠江路599号208室,电话:0632-4422540。

  滕州市人社局核查点: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北三楼,电话:0632-5871306。

  高新区核查点: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303室,电话:0632-8691030。

  (五)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区(市)核查点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附件: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8.

04.

考全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2.

免二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1.

增报

专业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zzyzgks/202303/t20230303_1619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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