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师报名费是多少?这是很多准备报考时都是查询的一个问题,国土空间规划师的各个地方的报名费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不过总体的费用一般维持在50-100/科,有个别地区收费较高,像西藏地区收费在100-200/科,高顿小编整理各个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师的报名收费情况,看看你的地区是多少。
一、国土空间规划是各地区收费标准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师报名费用暂未公布,可以参考2020年:
省份 | 报名费用 |
海南 | 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 |
浙江 | 《城乡规划实务》每人7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5元。 |
云南 | 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
四川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
天津 | 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
重庆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7元。新考生(含免试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
上海 | 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 |
北京 | 并入下一年 |
广西 | 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3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7元。 |
江西 | 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
陕西 | 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
山西 | 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7元。 |
辽宁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63元/科,《城乡规划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7元/科。 |
湖南 | 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含上缴人社部1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含上缴人社部17元) |
广东 | 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72元收取 |
宁夏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每人每科60元,《城乡规划实务》 每人每科120元。 |
湖北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7元。 |
福建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2元。 |
新疆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3元。《城乡规划实务》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7元。 |
河北 | 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
吉林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82元。 |
河南 | 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客观题(《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每人每科38元;主观题(《城乡规划实务》)考试每人每科56元。 |
黑龙江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每人67元。 |
贵州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考试》,每人每科 63 元,《城乡规划实务》为每人 67 元。 |
山东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
甘肃 | 《城乡规划实务》主观科目每人每科87元,其他客观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3元。 |
西藏 | 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120元/科,主观题收费标准为180元/科。 |
江苏 | 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
安徽 | 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7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7元。 |
青海 | / |
内蒙古 | 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
总的来看,报考的费用并不高,也是我们都可以接受的范围,接下里就是准备好报名,争取再将自己的知识点巩固巩固,早早拿下证书。
二、国土空间规划师报名须知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考生所在地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考生所在地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丨本文有高顿国土空间规划师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
新人有礼
-
公众号在线客服咨询电话意见反馈回到顶部